人民法院报2023-02-24 14:52:43
(资料图片)
近期,由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室OpenAI开发的全新聊天机器人ChatGPT火爆全球,上线仅两个月活跃用户破亿。作为一款现象级人工智能产品,其在文本生产、数据分析、代码编写、图像生成等多模态话语领域均体现出让人惊艳的可靠性、高效性与逻辑性,但也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生成虚假信息、算法“黑箱”、隐私泄露等诸多争议。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如何应对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和治理风险,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法治化是人工智能适应和服务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各类新问题最为高效的方法。应当树立完善的技术发展与应用观念,加快推动针对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人工智能成果权利归属、人工智能损害后果的责任划分、人工智能风险的法律控制等重点问题的法律规范,着力平衡产业发展和社会安全,防止技术在利益的裹挟下无序应用,运用法治手段为人工智能发展保驾护航。
加快立法探索,以“小快灵”立法填补规范空白,适应“人工智能+”条件下的业态转变。我国是较早开展人工智能立法探索的国家之一,部分地方也已出台法规,但相关规范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领域疏于规定,或者规定上过于原则粗糙,前瞻性、操作性和效力层级仍显不足。前沿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应及时总结人工智能发展经验成果,加强金融、交通、医疗、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立法论证,以解决问题为根本探索“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障人工智能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提升司法能力,以专业化审判及时回应司法保护需求,管控人工智能的应用边界和潜在风险。目前,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尚处在起步探索阶段,在算法技术、算力资源、数据运用、商业模式等方面,都存在大量法律问题亟待解决。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增强把握司法政策能力,依法审理涉知识产权、侵权、商业纠纷等类型的人工智能司法案件,推动新领域新业态科技成果运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人工智能审判制度体系和审判能力专门化建设,加强法官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类案指导、运用专家资源、用好专业法官会议等方式,多措并举为审判提质增效。
促进法学研究,以学科交叉融合推动合作研究,为人工智能法治化建设提供理论参考。实践创新需要理论创新的支持,人工智能时代的法治发展必须面对新议题的挑战,才能避免法律的功能危机。应加强对人工智能技术运用中呈现法律问题的研究解决,从部门法角度开展深入分析,推动人工智能法学研究走向成熟。注重人工智能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联合产学研各方力量,探索协同育人创新模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人工智能法律人才培养体系,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法律+科技”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保障。
强化行业自律,以行业组织的自我约束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主体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行业自律是一个行业自我规范、自我协调的行为机制,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应制定人工智能产品研发设计人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守则,切实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违背伦理道德等行为的管理,建立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管理规约,对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和传播不实不良内容进行规避。加强监管和治理工具的开发,通过技术手段识别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以便开展进一步的内容检测和作品确权,推动形成可持续、负责任、有价值的人工智能发展生态。(乔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