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2023-06-14 22:06:19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相关资料图)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经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延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苗应建、杨中硕、张桃华

(本页无正文,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苗应建         杨中硕        张桃华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上一篇:股权激励股票解禁后一个月 雅化集团多名高管“组团”抛减持计划
下一篇:最后一页